碾子山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碾子山区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是一个市辖区,地处大兴安岭东麓余脉,位于齐齐哈尔最西部,距中心城区直线距离约90千米,铁路距离113千米。东、南、西与龙江县毗邻,东北与甘南县接壤,西北与内蒙的扎兰屯市相连。地理坐标北纬47°29′~47°41′,东经122°53′~123°05′。区境南北长,东西窄,中心部位稍有突出,是不规则的菱形状。截止到2013年总面积357平方千米,耕地面积17万亩,城区面积9平方千米。截止到2013年总人口8.1万人,其中城区人口5.6万人,辖4个街道办事处、9个行政村。2012年,碾子山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0亿元。区人民政府驻繁荣路293号。截止到2013年碾子山区辖4个街道、9个行政村、59个自然屯。碾子山区的气候属于中温带底限偏寒、半湿润、大陆性季风气候。四季分明:春季55天,气温回升快,降水少,“十年九春旱”,一般需抗旱播种;夏季45天,温热多雨,日照长,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;秋季50天,降温快,降水少,晴天多,秋早霜,低洼地块容易形成霜冻,对农作物造成贪青歉收的威胁;冬季215天,漫长寒冷,少雪干燥。处于全省第二积温带下限和第三积温带,年平均积温2 600℃~2 650℃,列全市各区之末;年平均气温3.2℃,极端最低气温-37.4℃,极端最高气温40.2℃;无霜期132天左右。年平均降水量为450毫米。